職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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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就業服務
青年創業及經濟事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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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就業服務

重要相關行政措施

除了教育體系之外,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成立至今,也一直以提升原住民生活環境,保障原住民權利與福祉為目標。從教育、經濟各項層面中,為原住民提供多元化的管道以加強求職就業的能力。在社會福利服務這一項目上,原住民委員會相當注重原住民在現代社會中應具備現代就業觀念之培養,其目的在於提升原住民的就業能力,進一步擴展就業空間以及機會(原住民委員會,1998)。其中重要業務推廣內容包括:
(1)訂定「原住民就業安全三年實施計畫」,改善原住民就業現況,並提升技術水準與產業結構。
(2)訂定「補助生活困難原住民參加職業訓練實施要點」,以鼓勵原住民參加職業訓練。
(3)辦理職業訓練,包括訓用合一職訓專班以及社區型技藝訓練。
(4)成立都會區原住民就業諮詢服務台,計有台北、高雄、基隆、桃園、台中等地區之就業諮詢服務台;此外,並設有0800066995免費專線電話以供查詢。

除了制定多項政策與服務方案,提供原住民多種職業選擇,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對於失業中之原住民亦有相關法規制定,並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及「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與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原住民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要點」。此項實施要點之基本目的,乃是透過社會連帶正義之基礎,並經由就業促進津貼,以保障失業中之原住民依然能夠維持基本生活能力,並協助迅速再就業之能力。至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要點實施期間內,重要之推廣業務計有以下數點:
(1)覓職津貼:包含求職交通津貼、零時工作津貼、訓練生活津貼、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2)僱用獎助津貼:此乃針對私立學校、人民團體及事業單位之津貼補助。

原住民求職就業之服務,有賴於跨部會之整合。有鑑於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青輔會以及相關機關,特別提出「促進失業青年、原住民就業措施」。目的在於改善失業中的青年及原住民之就業問題,透過就業媒和措施,為雇主及失業年及原住民能夠達到有效互動,互相提供所需之勞動力。其中具體的措施與成效包括(勞委會,1996):
(1)加強求才求職媒和管道:由勞委會以及青輔會設立求才求職專線電話,並在各媒體廣發資訊;舉辦就業及生活適應座談會等等內容;利用當前電腦資訊發達與便利之特性,將求職就業相關資訊利用網際網路傳達給有需求之雇主以及各縣市勞工服務中心,並且與教育體系之輔導單位密切聯繫。
(2)加強職業訓練:加強宣導專長訓練之重要性,並協助失業青年及原住民認識當前產業之結構,輔導並進修就業市場所需之技能條件;由勞委會、青輔會、內政部共同開辦原住民職業訓練專班,以提供原住民就業時所需之技藝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