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語言障礙類型甚多,問題亦各不相同,但在特殊教育方案中其語言矯治的課程設計原則包括:
1.醫療優先:各類語言障礙若為器質性因素所引起,或需經過治療加以診治者,應先請有關醫生、復健、語言、聽能或心理等專業人員加以診治後﹐如唇顎裂個案可先進行口蓋整型手術,聽障個案先配戴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腦性麻痺個案先進行醫學復健等,再施以語言訓練或特殊教育課程。
2.親職教育:強調父母參與和合作的重要性。父母的語言模式、管教態度、生活習慣、文化刺激及接納態度,均會影響兒童的語言發展與語言矯治。所以,語障兒童之父母,應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親職教育。
3.口腔動作訓練:包括雙唇、舌頭、下顎的動作訓練,呼吸與發聲的協調,輪替動作與整體口腔動作的訓練。
4.構音訓練:包括辨音訓練、單音訓練、語詞、短句的訓練等。
5.認知能力與語言理解能力訓練:認知課程設計,包括指認物品、分類與歸納概念訓練、及聽指令做動作等訓練。
6.口語表達能力訓練:包括流暢度訓練、正確發聲訓練、音聲衛教、語彙與短句之拓展及溝通效度訓練。
7.語文訓練:對於語言發展遲緩、自閉症、聽覺障礙、智能障礙、學習障礙、腦性麻痺等個案,尚應加強語彙及閱讀與寫作能力之訓練。
8.行為矯治與心理治療:對於有情緒障礙、行為異常、過動、畏縮等兒童應施以心理輔導或行為輔導。
9.個別指導與團體輔導:對於語言障礙之個案,可施予個別治療以矯正其缺陷;也可以團體輔導方式來提昇兒童語言能力,拓展人際關係,學習社會行為,增加學習動機,減少心理壓力等。
10.以功能性語言訓練為重點:身心障礙兒童的語言訓練,以日常生活最需要及最實用的語言內容為重點,尤其與生命安全有關的語彙或符號、信號、標誌等應列為優先學習的重點。
既然語言障礙會影響兒童的學習、生活、社會適應、人格發展、人際關係、情緒發展等各方面的發展與適應,學校的教師應在教學上可採取以下措施來幫助語言障礙兒童:
1.對構音異常兒童
教師宜提供正確的語言發音模式:利用圖卡、字卡、注音符號卡、語言學習機、發音部位模型、鏡子、錄音機等教材教具,實施辨音訓練與構音訓練;利用個別指導或團體輔導,進行語言訓練;訓練過程應盡量寓教於樂,利用遊戲、比賽、舞台劇、角色扮演、歌唱、猜謎、朗讀等活動,製造愉快的學習氣氛、學習情境,在實際生活經驗中,讓兒童隨時隨地,自然而然,耳濡目染地學會正確的發音。
2.對聲音異常兒童
教師可指導一般發聲的原理及音聲衛教,指導使用聲帶的正確方法。使兒童瞭解不必要的太大聲,或太興奮的叫喊聲等,對聲帶有不良的影響;也可以利用錄音機實施判斷適當的音調、音量、音質的聽覺訓練,用以矯正自己的聲音;對較小的兒童可利用行為改變技術或增強原理,鼓勵兒童用悅耳的聲音說話。
3.對語暢異常兒童
教師需要認識口吃兒童的特徵,設法消除兒童精神壓力的根源,利用「減敏法」,讓兒童先在合唱、齊唱、共同朗讀、角色扮演、舞台劇、對玩偶說話等壓力較小的情境中練習說話,然後逐漸將所依賴共同朗讀或合唱的情境除去,最後不藉助他人的陪同而能單獨流利的說話。教師應鼓勵和支持口吃兒童,也鼓勵其他的同學接納口吃兒童。使口吃學生嚐到說話的愉快和成功的經驗。鼓勵兒童培養其他方面的專長及興趣等,都是建立信心的心理輔導策略。
4.對語言發展遲緩兒童
原則上教師宜注意語言學習的環境。使語言發展異常兒童被班上同學所接納,製造和諧融洽的教室氣氛,不讓語障兒童在團體生活中受到壓力,也就是訓練班上同學不嘲笑其幼稚的語言或發音異常。製造語言發展遲緩兒童想要說話的環境,利用電話、玩偶、錄音機、捉迷藏遊戲等活動,引導兒童說話。透過團體活動或生活經驗,實施語言基本訓練,以增進語障兒童與玩伴之間交流與說話的機會。
語言訓練教室可設置沙箱、水槽、語言觀察室、遊戲室、各種玩具、電話玩具、玩偶、積木、黏土、錄放音機、發音教室、語言學習機、溝通板等設備,以刺激兒童說話的動機。定期檢討學習的環境,兒童的語言行為,與教師的教學,才能保證兒童的進步與教學績效。利用有系統的語言矯治模式:(1)隨機教學模式,在各科教學或日常生活中隨時隨地鼓勵兒童使用語言以獲得他所需要的事、物,讓他知道語言的重要性;(2)溝通互動模式,教師要扮演催化者的角色,利用說話或動作激發兒童溝通的反應,也就是利用不同的增強與回饋幫助兒童說得更多、更好。(教育部,民88,112-1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