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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

多重障礙

  就課程編製取向而言,可分為「發展性課程」以及「功能性課程」二種。所謂「發展性課程」強調人類是依照發展階段的預期順序成長或發展的,每個階段是另一個較高階段的先備條件。因此,在設定教學目標時,主要依據學生身心發展的順序來加以選擇。然而,由於學習材料和日常生活環境無關,造成類化的困難。相對的,所謂「功能性課程」則是指在選擇教學目標時,考量兒童本身的能力以及在適應環境上的獨特需求來設計課程,因此,其課程設計不僅符合兒童個別能力的差異,同時更強調增進環境適應的能力。

  就多重障礙學生而言,由於多種障礙的伴隨出現,常會造成其身心發展上的限制,而障礙的情況越嚴重,障礙的種類越多,其發展上的限制也就越大。因此,在選擇課程目標時,考量兒童本身的能力以及在適應環境上的獨特需求,採取「功能性課程」來設計教學目標,以增進其適應環境的能力較為適當。
為增進多重障礙學生適應環境能力,其課程重點可分為溝通能力、動作能力、自理能力、功能性學業能力、職業能力、以及休閒能力等,說明如下:

1.溝通能力
溝通模式主要可分為口語模式、手勢、以及文字模式等三種,但因大多數的多重障礙學生(如腦性麻痺)在認知能力或口腔精細動作有困難,在使用口語模式有困難。因此,在教學時必須注意以下的五個原則:

  (1)選擇適合的溝通模式。
  (2)依學生個別需求訂定教學目標。
  (3)選擇符合其生活經驗的教材,並在實際的生活情境中進行。
  (4)教師、專業人員與家長共同進行教學。
  (5)加強溝通輔具的配合運用。  

2.動作能力
由於動作技能的發展是兒童學習其他技能的基礎,再加上多重障礙學生多半伴隨肢體障礙,因此,動作能力的教學更顯重要。在動作能力的教學又可再分成粗大動作、精細動作以及輔具使用三大部份。其中粗大動作主要強調身體的移動和控制能力,如頭部控制、移位功能以及平衡等;精細動作則是強調手部基本動作以及操作物體的精確性及穩定性;輔具使用則是指助行器、柺杖、輪椅等移位輔具之使用。

3.自理能力
自理能力與多障學生能否在環境中獨立有密切的關係,同時更能增進其融入普通班和社區的機會。一般而言,自理能力的教學範圍包括飲食、穿著、如廁、清潔與衛生等四部份。教師在教學時可根據學生日常行為的表現以及自理能力檢核表,瞭解學生目前的能力以及環境的需求,訂定教學目標,並利用工作分析法分析教學步驟,以便於實施教學。

4.功能性學業能力
所謂功能性學業能力是指學生在學校所學習的各項技能,例如閱讀、寫字、以及數學等,必須與其日常生活相關,有助於解決日常生活所遭遇的問題。因此,為了增進多障學生適應環境能力,教師在選擇傳統讀寫算等學科的目標時,應注重其功能性,例如在教導錢幣的加減時,若能配合帶學生到超級市場購物或到速食店點餐,更有助於增進學生適應環境的能力。

5.職業能力
多重障礙學生由於每個人的障礙情形不同,個別差異也大。因此,在國中階段應加強其動作能力、溝通能力、功能性學業能力等職前技能、以及準時出勤、獨立工作、主動負責以及注意安全等工作態度的訓練。

6.休閒能力
多重障礙學生由於無法妥善規劃休閒生活,常覺生活過於枯燥,終日無所事事,甚至因無聊而產生許多不當的自我刺激行為。因此,對多障學生而言,教師應根據每位學生的興趣、能力及需求訂定適當的教學目標,並請家長共同參與,使學生能具備從事休閒活動的能力。(教育部,民88,144-1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