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智能優異
一般智能優異,指在記憶、理解、分析、綜合、推理、評鑑等方面較同年齡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鑑定基準如下:
(一)智力或綜合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一點五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三以上者。
(二)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等具體資料者。
學術性向優異
學術性向優異,指在語文、數學、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等學術領域,較同齡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鑑定基準為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某領域學術性向或成就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一點五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三以
上,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專長學科學習特質與表現等
具體資料者。
(二)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者。
(三)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
薦者。
(四)獨立研究成果優異,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者。
藝術才能優異
藝術才能優異,指在視覺或表演藝術方面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鑑定基準為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某領域藝術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一點五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三以上者,
或術科測驗表現優異者。
(二)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者。
(三) 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藝術才能特質與表現等具體資料者
。
創造能力優異
創造能力優異,指運用心智能力產生創新及建設性之作品、發明、或問題解決者;其鑑定基準為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創造能力測驗或創造性特質量表得分在平均數正一點五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
三以上者。
(二)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創造發明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者。
(三)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創造才能特質與表現等具體資料者
。
領導才能優異
領導才能優異,指具有優異之計畫、組織、溝通、協調、預測、決策、評鑑等能力,而在處理團體事務上有傑出表現者;其鑑定基準為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領導才能測驗或領導特質量表得分在平均數正一點五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三
以上者。
(二)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家長或同儕觀察推薦,並檢附領導才能特質與表現等具體
資料者。
其他特殊才能
其他特殊才能優異,指在肢體動作、工具運用、電腦、棋藝、牌藝等能力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鑑定基準為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技藝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者。
(二)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專長才能特質與表現等具體資料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