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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
資賦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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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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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展望

教育部於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提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揭示我國身心障礙教育新世紀的展望,茲扼要說明如下:

一、在各級教育行政機關設專責單位或專人辦理特教工作:在強調有教無類、因材施教、充分就學、適性發展,以及追求卓越、精緻、效率的今天,特殊教育勢必蓬勃發展。因此,將協調有關單位,在各級教育行政機關設專責單位或專人,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以求專權統一提昇效能。

二、加強學前特殊教育,提供普及、免費的教育:在未來二年內將向下延伸至五歲、四年內延伸至四歲、六年內延伸至三歲的目標,逐年推展學前特殊教育,並朝普及、免費的方向努力,俟達到相當程度後,再以強制方式,使二至六歲的身心障礙幼兒,充分就學,以落實早期療育的策略。

三、建立無障礙環境,增進國人的人文關懷:將逐年充實學校及社教機構無障礙設施,使每位身心障礙學生,能在最少環境限制下的成長學習。同時,將加強宣導,以培養國人尊重、接納身心障礙同胞的高尚情懷。

四、修訂特殊教育法,貫徹零拒絕的教育理想:零拒絕並非單指在義務教育階段中,消極的排斥身心障礙學生入學,或強迫應入學未入學者入學而已,更重要的應是積極提供其發展所需的教育內涵。因此,將於下一年度儘速完成特殊教育法的修訂工作,充實特殊教育設施,加強鑑定、安置與就學輔導工作,以達成教育機會均等的目標。

五、研究開發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與殘障輔具,嘉惠身心障礙者:將增設或加強特殊教育研究所功能,培養特教人才,利用現代科技,研發教材教具,鼓勵民間設計生產殘障輔具及復健器材,俾提昇殘障者生活及學習成效。

六、加強鑑定工具的研發,充實鑑定輔導的內涵:將邀請學者專家組成研發小組,從事各類身心障礙教育評鑑工具的研究開發。同時,將加強縣市鑑定、安置與就學輔導等工作。

七、加強國民教育後特殊學生的輔導,做好生涯發展準備:除加強第十年技藝教育外,將協調有關機關對十五至十八歲的身心障礙學生,加強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使其學得一技之長服務社會。

八、採大分類方式培育特教師資,提昇師資素質:依特殊學生學習需要,將採智能、感官、語言等大分類培育師資,並研訂核心課程,加強通識教育、落實教育實習,使特殊教師可以很快適應各類身心障礙兒童的教學,並具有教育多重障礙學生的能力。

九、推廣身心障礙成人教育,實現終身教育理念:配合資訊時代的來臨,因應學習社會的到來,將透過補習教育、隔空教學、資訊教育,乃至有聲資料及點字機的供應,為失學的身心障礙同胞提供進修機會。同時,提供一般身心障礙者和普通人一樣,都有接受終身教育的機會。

十、推展特殊體育、激發學生潛能:健全特殊體育措施,研訂特殊體育競賽規則及獎勵辦法,建立特殊體育教練證照制度,一方面加強學校特殊體育教學,以達治療復健之目的;一方面推動社會體育,訓練殘障體育選手,鼓勵殘障者參與國際奧林匹克運動競技,以恢復身心障礙朋友的信心,並為國爭光。

此外,在資優教育方面,我國未來的展望如下:郭靜姿 ( 民87 )

一、彈性化的鑑定方式與鑑定標準
鑑定應為連續不斷的過程,容許學生視需要於資優教育方案中轉進轉出。鑑定方式可運用檔案評量、觀察及推薦資料、競賽成果、作品發表等。運用非量化的資料,無所謂固定的標準,也不會受限於量化的成績。

二、多樣化的教育安置與多元智能的教學
未來資優教育安置方式應以學生需求而考慮之安置方式,而非僅限於集中與分散方式而已,舉凡各種學生需要的教育方式均應提供校方及學生選擇的機會。資優教育對象多元化後,教學的方式也應不僅是學科的教學或某一類科的教學,教學的方式應是多類的教學。舉凡班級式教學、個別教學、小組教學與社團活動等均可實施。

三、跨校際性的合作與資源交流
多元才能之培育,應由各校自行辦理的型態,擴展為社區資源合作,甚而是跨階段的資源交流合作。由校內師資提供的服務,擴大到社會上人才庫的建立與運用,使師資的來源更多元化、更豐富。同時未來可藉助網路的設置,讓學生利用網路選課、學習,不受時空限制,使學習與研究的領域更廣闊。也可運用網路進行良師指導制,使偏遠而資源取得不易的學校得以充分運用社會資源進行資優教育。

四、全人的發展與自我實現
為提昇教育品質,國內必須普遍推廣啟發思考與創造之教學,將資優教育所得的成果,推廣於普通教育。此外,健康的人格發展重於認知的成長,資優學生的情意輔導過去在學校教育中較未能落實,未來學校應加強輔導資優與特殊才能學生的社會適應,協助其對於自我心理需求與價值觀的了解,並透過價值分析與澄清的過程,協助學生有更好的心理與社會適應。

五、完善的社會支援體系
家庭、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是資優教育最佳的資源。資優學生除了學校所提供之學習環境外,為了獨立研究或充實學習的需要,亦需加強家庭資源的運用、充分運用社區資源。特殊教育法中亦規定各公立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應提供人力與設備資源,供資賦優異教育應用。

六、高度的教育品質
我國資優教育的實施至今已近三十年,無論是資優生的鑑定效度、資優教學的成效、資優學生的發展、或是各種升學輔導制度的實施成效都亟需研究,未來我國應藉由追蹤研究了解上述成效,以做為提高教育品質的依據。未來辦理資優教育之各級學校應建立對於資優學生的追蹤紀錄資料,以利轉銜及追蹤研究的實施。

參考資料

  • 台北市政府(編)(民88):台北市資賦優異教育白皮書。台北市:台北市政府。
  • 教育部(編)(民84):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充分就學、適性發展。台北市:教育部。
  • 教育部(民88):身心障礙暨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五日台(八八)特教字第八八○二一四四四號公布。
  • 張蓓莉(編)(民88):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說明手冊。台北: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
  • 郭靜姿(民87):資優鑑定之研究與應用─兼談未來之鑑定與教學趨勢。載於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主編:特資優教育二十五週年研討會論文專輯(51-62頁)。台北市:中華民國資優教育學會。